企業名稱:蘭州智源工程項目管理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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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園區規劃的任務和編制原則
(一)園區規劃的任務:依據國家、地方有關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保政策等相關政策,合理確定園區內的產業布局、產業結構、發展方向和政策措施,對各項用地、基礎設施、環境保護、安全防災、園區管理等進行總體安排,確保園區建設和園區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二)園區規劃的編制原則
1.綠色發展原則:“生態功能不降低、水土資源不超載、污染物排放總量不突破、安全環境準入不降低”四條紅線。
2.集約發展原則
3.成鏈發展原則:培育完善優勢產業鏈。
4.彈性發展原則:布局結構保持靈活性,同時滿足分期建設的需要。
5.因地制宜原則
二、園區規劃內容
1.總則:
(1)規劃范圍。規劃范圍的土地利用性質應與上位規劃相一致。
(2)規劃期限。通常近期年限為5年,中遠期年限為10年。
(3)規劃編制依據。
2.園區發展定位及發展目標
3.產業發展規劃:產業發展的總體框架和產業結構,根據產業規劃提出的占地、公用工程需求,布局基礎設施建設。
4.總體布局規劃
(1)規劃布局準則。按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 50137-2011,結合新的發展形勢,在三類工業用地的基礎上增加高新技術園區用地。
1)一類工業用地布局準則。此類工業基本上不會造成環境污染,可設置在城市住宅區的相鄰地段,其用地和住宅區之間一般不需設置防護綠帶;此類工業可集中設置組成工業區,亦可與居住用地混合布置,但應規劃成組團設置相對獨立;工業區最好與住宅區之間有商業或工業辦公建筑作為緩沖區。
2)二類工業用地布局準則。此類工業對環境造成一定污染,布局要求相應提高,用地應單獨設置,不得與居住用地混雜;此類工業宜位于污染物擴散條件好,以及環境容量大的地區,與居住區的綠化防護帶必須根據其污染程度而定,防護距離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要求;要求達標排放,不得在城市水源地上游地區布置有水污染物排放的企業,不得在城市上風向布置有氣污染物排放的企業。
需要較為完善的道路系統;應配備有足夠空間設置廢污處理設施:有大量重型車輛運輸和較多露天作業的工業用地,宜在其周邊界面設置較大范圍的綠化隔離帶區。
3)三類工業用地布局準則。此類工業對環境有較大污染,一般應布置在遠郊工業區和衛星城鎮,老城區和城市近郊原則上不安排:其選址應避免對居住區及其他敏感土地用途造成不良的環境影響。嚴禁設置在水源保護地和歷史文化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保護范圍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
園區規劃布局應符合主導風向及環保的要求,選址一般應在城市全年主導風向下風向;園區與周圍居住區、生活服務區必須設置足夠的綠化隔離帶,保持必要的安全衛生距離,并符合相應標準的要求;有方便的交通聯系;有足夠的供水、供電、供氣、污水處理、通信等公用工程設施以及存放與處理廢物的環保設施。
4)高新技術園區用地布局準則。這類土地用途類別的重點是科學研究、新科技及新產品的開發,選址應處于良好的生態環境或景色優美的環境之中;連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便利。以鄰近高等教育院校或研究發展機構為宜;可設置在居住區鄰近,作為一般工業和居住區之間的“過渡地區”;設有先進的電訊基礎設施,配備完善的輔助及配套設施,包括住宅、配套商業及休息娛樂設施。
(2)功能分區規劃。根據園區產業發展規劃及開發時序,對園區進行功能分區規劃。蘭州可研報告撰寫
(3)土地利用規劃。
5.交通運輸規劃
(1) 一般規劃原則。應選擇經濟、便捷的道路系統和道路斷面形式,并合理確定道路等級;交通系統的組織應有利于園區內各類用地的劃分和有機聯系:園區應有不少于兩條對外連接的主要道路;園區內部道路不宜作為社會道路使用;園區內道路應盡量采用直通道路,避免或盡量少用盡端路;道路系統的設置應考慮防災救災要求及消防通道;道路系統應提供必要的足以容納停泊車輛和起卸貨物的交通設施及場地。
(2)園區道路斷面。道路的寬度應綜合考慮交通、園區的日照通風、地下工程管線埋設、防災等的要求
6.綠地系統規劃
(1)一般規劃原則。園區綠地系統采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點、線、面相結合的綠地系統。并宜保留和利用規劃或改造范圍內的已有樹木和綠地;園區與其他功能區之間應當設置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防護綠地;保留河涌的防護綠地,形成有特色的休閑景觀帶。道路綠化應選擇能適應當地自然條件和城市復雜環境的鄉土樹種,產生有害物質的企業應選擇抗污染的樹種;宜以園景設施取代硬物設施作為園區界線。在可行的情況下,應在園區的界線提供全面美化環境設施,如綠化、樹木園景等;綠化景觀系統應提供促進空氣流通的通風廊。
(2)綠地控制內容。嚴格保護規劃確定的公共綠地、濱河綠地、防護綠地等綠地,嚴禁建設其他性質的建筑,任何單位嚴禁以任何理由改變用地性質;有污染的園區周邊應設置相應的防護綠帶。
7.園區的生活服務配套設施
合理確定生活服務配套設施的用地布局及規模;園區宜盡量利用周邊地段的公共服務設施;位置偏遠的大型園區最好能夠自行配套多樣化的公共服務設施,應積極引導園區統一集中設置和統一管理員工宿舍。
8.市政配套設施規劃
(1)給水排水工程規劃。給水工程應適當超前,并留有一定的彈性,以適應將來的發展變化;給水管網的設置要與周邊規劃相協調:給水管道沿線設消火栓。
排水體制應采用雨污分流制,并配套建設集中污水處理設施,所有污水通過處理達標排放。污水管徑及污水處理廠占地留有適當余地;根據污水處理廠的位置及污水收集、輸送方向,沿規劃路設置污水管道,必要時設置污水提升泵站;遵照自然就近和順暢的排水原則,建立完善的雨水排放和防洪系統。
(2)電力、電信、燃氣工程規劃。按專項規劃要求科學預測,合理配置。
(3)供熱工程規劃。園區宜采用集中供熱模式,供熱站位置應靠近最大用戶或負荷中心。
(4)管線綜合規劃。園區內工程管線綜合規劃應與專業規劃相協調。管線的走向宜沿道路或與主體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線型順直、短捷和適當集中,盡量減少轉彎交叉,各類管線相互間的水平與垂直凈距應符合國家及專業規范的要求。
(5)其他。
9.環境保護:確定環境保護規劃目標及園區執行的環境標準。
10.綜合防災規劃:(1)人防規劃;(2)消防規劃;(3)防洪規劃;(4)抗震規劃;(5)防地質災害規劃;(6)防氣象災害規劃等。
11.重點支撐項目及其投資與效益分析(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
12.規劃保障措施
13.規劃主要圖紙:(1)位置及周邊關系示意圖。(2)土地利用現狀圖。 (3)用地評價圖。(4)土地利用規劃圖。(5)綠地系統規劃圖。(6)道路系統規劃圖。(7)給水排水工程規劃圖。(8)電力電信工程規劃圖。(9)燃氣規劃圖。(10)其他規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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